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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义市推动满工满产复市全面完成经济目标行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22-10-19 10:20:08

来源: 楼盘网

分类: 本地楼市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推动满工满产复市全面完成经济目标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自治县、区(市)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遵义市推动满工满产复市全面完成经济目标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遵义市推动满工满产复市

全面完成经济目标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要求,开足马力、满工满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全面完成全年目标,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复市促进经济恢复提振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93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贵州省推动复工复产促进经济恢复提振督导帮扶工作组的通知》(黔府办函〔2022〕94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尽快推进满工满产,围绕既定目标,全力冲刺四季度。受本轮疫情影响大的红花岗区、播州区要在抓好疫情防控的基础上,全力以赴稳增长,力争最好结果;受疫情一定影响的汇川区、新蒲新区要开足马力、满工满产,把疫情造成的损失补回来,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受疫情影响较小或未发生疫情的其他县(市、区)要多出力,确保超额完成全年目标,为全市多作贡献。

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市

(一)依托安全稳定发展督导帮扶工作机制,强化复工复产复市督导服务

1.将复工复产复市、满工满产督导服务工作纳入市县(市、区)安全稳定发展督导帮扶工作同步开展,具体分组安排按照《中共遵义市委办公室  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县(市、区)安全稳定发展督导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遵党办发〔2022〕16号)执行,重点研究复工复产复市重要工作方案和重大政策措施,服务指导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分区分级制定复工复产复市计划,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各市县<市、区>安全稳定发展督导帮扶组,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以下各项责任单位均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新蒲新区管委会,不再列出)

2.市、县两级设立重大项目、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复市帮扶热线,畅通项目、企业业主问题反映渠道,及时收集和协调解决项目、企业在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项目审批、融资、用地、用工、用能、物流、原材料供应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

3.各地同步建立领导干部服务重点项目和企业机制,组织工作专班深入到项目、企业一线,深入开展“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行动,按照“一项一策、一企一策”原则,实行重大项目县级领导“一对一”服务,全面落实《遵义市企业全程代办帮办服务工作制度》,对各项手续办理实行全流程保障服务,积极帮助制定复工复产方案。建立领导干部帮扶解决问题清单,明确帮扶措施和完成时限,逐一解决销号。

(二)分级分区分类推进复工复产复市,尽快有序满工满产

4.坚持“防”“放”结合,常态化疫情防控区加大推进力度,推动停工项目和停产企业应复尽复、能复快复,尽快满工满产。中低风险区根据疫情防控形势,按照“闭环管理”要求能复则复。高风险地区除已实行“闭环管理”复工复产的项目和企业,原则上暂不安排复工复产复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

5.统筹组织因疫情停工的189个省市重大工程项目有序复工,除有疫情地区外,确保2022年10月20日前达到正常施工强度。对按计划实现复工且在年底前完成年度计划工程量的项目所在的区域,在2023年资金申报上予以优先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

6.统筹组织因疫情停产的142户规上工业企业复产达产,除有疫情区域外,10月10日前全面实现复产。对因疫情停产的企业,在疫情解除后15日内复产且产能达到疫情前3个月平均水平的,在政策资金支持上予以倾斜。(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7.统筹组织因疫情停产的20户规上服务业企业复产达产,鼓励研发设计、文化创意、软件和信息技术、商务服务等企业利用远程在线办公、错峰轮流办公等方式及时复市,除有疫情区域外,10月15日前全面实现复市。(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市科技与大数据局)

8.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企业所在区域7日内无本土疫情的,原则上不限制企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督促企业通过错时经营、延长营业时间、限流、非接触式付费等措施,确保企业安全运营、顾客安全消费。根据疫情形势,有序恢复餐饮企业堂食。有序恢复旅行社和在线旅游企业经营,督促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预约、限量、错峰等要求。(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商务局、市文化旅游局)

9.加强返岗人员来源地和7天活动轨迹排查,在体温检测正常、无密切接触史的情况下,方可上岗,严禁带病上岗。加强对员工的健康监测,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强化工作场所疫情防控,合理安排岗位、保持必要距离,减少人员聚集,落实隔离场所,加强消毒清洁。

(三)全力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10.优化市际交通节点防疫检查站点设置和交通流通组织,完善检查流程,提升检查效能。严禁设置不合理交通卡口或挖断、阻断交通运输道路。建立与周边市县“白名单”跨区互认制度。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货车通行证制度,实行货车驾驶人“即采即走即追”闭环管理,坚决杜绝层层加码、“一刀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

11.严格执行统一全省人员、物资跨区流动政策。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对需省市内跨区的省内一二级批发市场(物流园)、产业链上下游重点企业、重点园区之间,按照“一车一证一线路”的原则核发运输车辆通行证,确保物流畅通。(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12.以县为单位,建立政府和重点项目、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担任“双链长”的稳定产业链供应链工作组。以项目和企业为最小防疫单元,项目和企业做好生产物资、生活物资、防疫物资储备,政府保障后续物资供应、运输车辆通行等,帮助协调解决员工居住、通勤交通等问题,做到“防疫不停工”。(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局、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动工业全面发力

(四)充分发挥特色优势产业支撑作用

13.争取支持我市四季度新增烟草生产指标。烟草行业年度增加值增长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14.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推动2处煤矿复工复产。四季度原煤产量120万吨左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15.加快推进“三个一批”,持续抓好中小酒企规范发展,新培育一批规上白酒企业。四季度白酒增加值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

(五)推动其他重点工业加快发展

16.紧盯省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等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尽早建立储备重点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库,并及时争取纳入省级项目库,加大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专项债券、新型工业化发展基金、省新动能产业发展基金的争取力度。四季度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值增长50%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产业产值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科技与大数据)

17.深挖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产业潜力,四季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增长10%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四、进一步为市场主体降本减负

(六)加强金融支持、加快释放国家和省市现有政策效能

18.结合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以及助企惠民政策落实、产业及产业配套基础设施补短板、提振消费和服务业3大专项行动方案等,对助企纾困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强化“政策找企业、企业找政策”机制,确保各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精准直达。(责任单位:市“双找”工作专班)

19.持续深入开展常态化精准化政金企融资对接活动,促进企业更好获得信贷支持。充分发挥中小企业信贷通作用,推动合作金融机构推出更多低利率融资产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工业和能源局)

20.强化金融机构服务中小微企业“敢贷愿贷能贷会贷”机制,鼓励适当提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住宿、餐饮、零售、文化、旅游、交通运输等行业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容忍度,幅度不超过3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遵义市中心支行、遵义银保监分局)

21.加强融资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按小微企业标准提供创业担保额度、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经营仍困难的可再次申请。(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七)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22.推行银行保函替代现金缴纳土地出让竞买保证金,缓释企业扩产资金压力,增加企业资金流动性。(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23.严格落实国家阶段性减税降费政策。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前期缓缴的所得税等“五税两费”,2022年9月1日起期限届满后再延迟4个月补缴。对制造业新增增值税留抵税额即申即退,到账平均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4.年底前,继续对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小型微利企业、个体工商户、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以及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纳税人自用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25.加大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化解力度,年底前,全面化解政府拖欠中小微企业无分歧欠款,完成防疫隔离酒店、物资供应企业等防疫款项支付,加快兑现各类涉企涉农补贴资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五、实施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战”

(八)加快推进在建项目建设

26.制定四季度在建投资项目推进计划,形成项目清单,逐个项目明确月度投资计划、责任主体、问题台账等,按月开展调度。对在建项目推进计划完成好的,在申报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省市级前期工作专项资金及土地、环评审批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对推进不力、完成滞后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通报或集体约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27.积极争取全省33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我市的在建项目,四季度在建的631个省市重大项目完成投资335亿元,其中建成项目105个、完成投资55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九)加快新开工一批重大项目

28.将计划明年开工建设的部分重大项目提前到今年四季度开工。推进有效投资重要项目联合审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项目协作等机制,继续实行集中办公和“容缺受理+并联审批”,延续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职责对申报项目用地办理作出承诺,项目落地后按规定补办手续的政策,加快办理新开工项目前期手续。加快完善储备项目开工条件。(责任单位:市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工作专班、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

29.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支持的第一轮7个项目9月底开工,第二轮5个项目11月底前开工。按照应快尽快、能快则快的原则,“一项一策”科学制定项目施工计划,提高施工强度。四季度新开工重大工程项目128个,总投资754亿元;新开工亿元以上项目88个、总投资485亿元。新开工项目完成投资111亿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推进项目建设“三级”联动协调机制工作专班)

(十)“多钱一用”支持项目加快建设,规范资金和基金使用

30.建立财政资金、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政策性银行新增信贷额度、金融机构融资等联动机制,定期梳理推送重大项目融资需求清单,开展政金企会商协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31.对各类专项资金、基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实行闭环管理,不得挪用、截留,确保资金专项用于支持项目建设、企业发展。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严肃处理。(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能源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一)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和建设实施

32.制定四季度新开工重大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统筹做好用地、用林、环评审批等要素指标计划安排。积极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年底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处置率分别达到25%和15%。(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生态环境局)

33.开展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专项督导服务,加大现场核查力度,动态完善问题台账,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协调解决问题和困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六、增强市场信心释放消费活力

(十二)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34.严格落实“一楼一策”处置方案,全力争取国家房地产专项借款支持,推进已售、逾期、难交付的住宅项目加快建设交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5.实施更大力度的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加强已出台政策的优化落实,有力引导购房消费。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开展商品房团购,团购优惠价格不计入商品房备案价格跌幅比例范围。(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十三)大力促进汽车等耐用品消费

36.积极利用省级资金开展新能源汽车、燃油企业、二手车购车补贴。支持联合汽车销售企业、成品油经营企业、保险公司、汽车金融机构,通过购车送油(电)卡、免收贷款手续费等促进洗车消费。(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7.开展家电以旧换新计划,支持鼓励各地、大型商场等开展促消费补贴活动。进一步依法提高中小企业在政府采购中的份额。(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强力提振旅游等消费

38.四季度阶段性实行全市国有景区免门票政策。重点围绕温泉养生、民俗节庆、滑雪健身等冬季特色旅游主题,大力推广冬游遵义活动。(责任单位:市文化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39.组织市内龙头餐饮企业携手优质酱酒企业持续开展黔酒黔菜促消费活动,优化完善活动规则,推出不同档次、不同品位的餐饮品种和经济实惠的套餐,满足市民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扩大参与规模。大力发展夜间经济,围绕美食夜宵组织开展主题活动,开放更多公共区域和场所,支持商户经营并延长有效营业时间,优化完善夜间公共交通线路和运营时间。大力发展“无接触”式消费新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

七、确保社会大局保持稳定

(十五)抓牢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工作,重点保粮食和能源安全

40.深入见底排查各类风险隐患,紧盯交通、煤矿、建筑施工、燃气、自建房等重点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清单,切实摸清重大风险隐患,逐一制定措施,落实包保责任。扎实开展前期查出风险隐患整改“回头看”,加强督导检查和现场核查,确保整改到位。从严进行监管执法,加大对重点领域、重要时段和危险作业的管控力度,压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

41.加强旱情监测预警,做好水资源调配、增加水源等抗旱准备工作。加强粮食生产,加快发放种粮补贴,加强秋粮中后期田间管理,确保秋粮产量不低于182.53万吨。深入实施秋冬季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会战,确保年底建成高标准农田54.5万亩。加快推进全市粮食仓储物流建设,确保年底前完成粮食储备15.75万吨以上,食用油储备1.925万吨以上。(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粮食储备局))

42.电煤保供量占煤炭销售量的80%以上,年底电厂存煤不低于70万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能源局)

(十六)全面加强债务金融风险管控

43.切实抓好债务化解,坚决遏制新增政府隐性债务。稳妥处置金融风险,指导督促重点农合机构、村镇银行制定“一行一策”风险防范和处置方案。加快解决政府投资项目“两拖欠”问题。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严格落实“十条”禁止性规定。(责任单位:市化债专班、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八、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七)扎实抓好重点群体就业

44.鼓励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新增就业岗位。加大公共卫生岗位、偏远地区中小学教师等基层服务岗位招聘力度,重点吸纳市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对招聘市内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每人每年7800元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将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青年纳入扩岗补助。加快2023届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国资委)

45.在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农村基础设施及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持续推广以工代赈方式,加快项目实施进度。(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十八)强化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

46.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对粮油、蔬菜、肉蛋奶等重要民生商品运输开辟绿色通道,依托高速公路服务区、加油站等,设置重要民生商品运输货车司机防疫服务站。按照就地就近原则,建立重要民生商品集采集配、街道领运分拨、居委社区直送到点的保供体系,保障商品流通“最后一公里”畅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47.完善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应急日监测机制,开展疫情防控商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巡查监测,对各县(市、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情况进行周通报。依法严厉打击哄抬物价、囤积居奇、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强化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落实国家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政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

九、强化组织保障

(十九)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落实属地责任、持续改进作风,牢牢抓住经济恢复关键期,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各项政策措施,会同各地及时推动解决存在的问题困难。(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十)加强督导服务和督查。建立稳经济督导和服务工作机制,定期对行动方案各项措施任务、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落实推进开展督导和服务,加快推动问题解决。市委督查局要组织开展督查,对推进缓慢特别是工作进度滞后的地方和部门,要加大工作提示和督促力度,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严重滞后、落实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督查局)

(二十一)积极引导社会预期。扎实做好与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推动形成政策集成效应。加强对经济形势的解读和宣传,切实提高宣传效果,强化预期引导和管理,进一步增强社会各方面信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其他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本行动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具体措施已明确执行期限的,从其规定)。

附件:市级推动满工满产复市全面完成经济目标工作专班

附件

市级推动满工满产复市全面完成经济目标

工作专班

一、工作专班及工作职责

按重大项目和重点行业成立6个工作专班,各专班由相应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具体负责统筹调度、督促检查等相关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工作专班设联络办公室在市发展改革委项目建设管理科(联系人:陈才意,联系电话:173****5655)。

(一)重大项目专班

组  长:何德茂

副组长:但凤森

成  员:陈才意 余  俊 李鸿宇 邓冰洁

(联系人:陈才意,联系电话:173****5655)

职  责:具体负责调度全省市重大项目复工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专班

组  长:骆  亚

副组长:徐德声

成  员:赵  恒 韦  松 王  聪

(联系人:赵  恒,联系电话:187****8854)

职  责:具体负责调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能源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三)农业企业专班

组  长:杨润民

副组长:田维祥

成  员:黎  争 陈  钰 任广辉

(联系人:陈  钰,联系电话:188****0330)

职  责:具体负责调度农业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四)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专班

组  长:何德茂

副组长:吴小波

成  员:田  恬 高正军 李宜橙

(联系人:田  恬,联系电话:173****5510)

职  责:具体负责调度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五)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专班

组  长:张雪梅

副组长:高思革

成  员:陈  坤 李泽茂 李  卓 袁文彬

(联系人:陈  坤,联系电话:130****7071)

职  责:具体负责调度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六)文化旅游企业专班

组  长:袁云超

副组长:黄  琨

成  员:王  婧 颜永旭 汪静进

(联系人:汪静进,联系电话:182****9923)

职  责:具体负责调度文化旅游企业复工复产进度,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各工作专班要结合职能职责和工作实际,按照“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要求,切实开展摸底调研、调度管理、分析研判、协调解决等各项工作。按照“日调度、周分析、周报告”要求,每日12:00前报告前一天本行业本领域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进度,经分管领导审定后反馈(联系人:李鸿宇;17385820028)。

各工作专班要向社会公布本行业的复工复产复市专线电话,方便项目、企业业主和群众反映复工复产复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按照“接诉即办”要求及时处理。

(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新蒲新区管委会要比照省、市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并向社会公布本辖区项目、企业复工复产复市专线电话,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复市各项工作。

(三)各级各部门要扎实抓好复工复产复市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精准有效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来源: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责任编辑: ranshengch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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